[本站 資訊] 5月28日,有用戶駕駛蔚來ES6在地庫內發生碰撞,視頻中,男子稱車輛在地下車庫“自動加速”、“剎車失靈”,并表示自己認可EDR數據,并不認可蔚來的數據,如果EDR數據顯示自己沒有踩剎車,甘愿擔法律責任。針對此次事件,蔚來官方回應表示:“環氧地坪車速過快,導致打滑ABS介入,用戶誤以為自動加速?!?/p>
隨后,蔚來官方做出詳細回應稱:“近日,我們收到金華用戶李先生的反饋,他的ES6車輛在地下車庫行駛時發生事故,質疑車輛存在問題。收到用戶反饋后,我們高度重視,在獲得用戶授權后,第一時間對調取了車輛的行車數據并進行了詳細的分析。根據我們的數據分析結果顯示,車輛未出現自動加速和剎車失靈的情況。在該起事故發生前的18秒,車輛電門踏板被持續踩下,車速從6.9km/h迅速加速至40.2km/h;事故發生前4秒剎車踏板開始被踩下,制動壓力范圍32.5bar~97.5bar,剎車防抱死系統(ABS)持續激活;然而,由于當時車速過快,且地面是覆蓋有水分的環氧地坪,這種地面條件導致車輪與地面的附著力顯著降低,因此車輛最終未能剎停,從而發生了碰撞。用戶獲取數據報告并聽取我們對數據的分析結果后,表示對數據不認可。為打消用戶對于車輛以及數據的疑慮,我們愿意與用戶共同選擇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涉事車輛進行全面的檢測,以確保檢測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我們將持續與用戶保持溝通,積極做好解釋工作。”
據車主表示,自己駕駛的這臺蔚來ES6是于2021年5月14日在金華市蔚來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義烏分公司)購買。2024年5月17日下午3點50分左右,事故發生在義烏市某小學地下停車場?!败囕v突然加速了,趕緊連續踩剎車,但發現剎車是硬的踩不下去?!崩钕壬榻B。事發后,當地交警處置現場并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稱,2024年5月17日15時50分,當事人李先生駕駛小型新能源汽車在義烏市某地下停車場與當事人鄭某某停在車位上的小型新能源汽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李先生撞停著的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鄭某某不承擔責任。